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08】1号),明确了我省2008年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主要精神、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基本情况和主要政策规定介绍如下。
一、教育部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的主要政策规定
2008年1月11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总体上看,教育部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仍然坚持近几年主要政策规定不改变,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巩固“阳光工程”成果;继续坚持严格和刚性的招生政策,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继续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深化高考和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考改革和招生管理再上新台阶。同时,教育部重点强调以下方面:
一是实施阳光工程,全面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
二是从严治招,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在巩固对招生乱收费、体制外招生、高考移民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校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中介诈骗等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改进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录取批次,优化志愿设置和填报流程,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努力降低新生报到流失率。
四是统筹协调,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进一步深化考试内容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选拔录取模式改革,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要结合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测试方法,严格测试管理。 www.jwsky.com.cn
五是加大招生计划执行、管理力度,稳定招生规模,促进区域入学机会公平。
六是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
七是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实化、细化高校招生“六不准”要求,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
二、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主要政策规定
今年,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有52.5万人,比2007年增加2万多人。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仍然坚持近几年主要政策规定,保持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招生政策、招生管理、招生服务、招生信息公开等方面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政策规定有:
1. 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4.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除报考教育部批准的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考生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2008年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专业145分,高职高专专业120分。
5.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维